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Services Department 機電工程署招聘 (6月25日截止)
職位編號: 50079
部門: 機電工程署
職位名稱: 高級無線電機匠
薪酬: 總薪級表第11點(每月28,225元)至總薪級表第14點(每月33,40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5/06/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i)持有由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電子工程或資訊科技技工證書,或同等學歷,並有5年相關工作經驗;或(ii)完成電子工程/資訊科技方面的認可見習技術員訓練課程,並於取得上述資格後具有兩年相關工作經驗;及(b)具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及(c)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
[註: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試。申請人如(i)持有由學徒事務署發出的學徒結業證書;或(ii)已接受認可的安全督導員訓練,可能會獲優先考慮。申請人在資訊科技方面的相關工作經驗應包括資訊科技基礎設施或電腦伺服器(連同操作系統及硬件)的操作、支援及故障判斷與排除。]
註: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i) 高級無線電機匠主要職責包括安裝、測試及維修保養無線電/電子設備及其相聯設備、資訊及通訊科技設備和系統,以及包括電腦控制設備及電子醫療儀器的視聽器材;以及監督及帶領前線技術人員工作。
(ii)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會獲調派至其他部門工作,以及可能須要:(a)執行輪班/緊急/上班候命/隨時候召職務及不定時工作;(b)在偏遠地區或在惡劣環境下工作;(c)根據自行駕車計劃駕駛部門車輛;(d)穿着制服/保護衣物;及(e)攜帶傳呼機/手提電話。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三年,在合約圓滿結束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