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香港房屋委員會招聘 (5月8日截止)
見習結構工程師(臨時見習職位空缺)
1. 入職資格
(a) 已獲取香港任何一間大學的認可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學位,或可成為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界別正式會員和參加其 “A” 項訓練計劃 (結構界別) 所需的學歷。該等學位或學歷必須在 2025年或其後取得;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c)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
附註:(i) 凡現時或過往曾參加香港工程師學會 “A” 項訓練計劃正式訓練的人士,均不獲考慮。入選的申請人必須就上述有關資料作出聲明。
(ii) 符合第(i)項規定,但在上文第 1(a)項所述日期前取得所需學位或學歷的申請人,如現正修讀其他相關的全日制學位,或剛於 2025 年或其後取得全日制修讀的相關學位,亦可獲考慮。惟取得首個所需學位或學歷與開始修讀相關學位的日期不得相隔多於 18 個月。 若申請人曾修讀多過一個相關學位,學位之間的累計相隔時間的總和不得多於 18 個月。
2. 職務
上述見習空缺屬臨時職位,見習生並非公務員,亦不會按公務員條款及條件僱用。 見習結構工程師將會在香港房屋委員會安排下,接受符合香港工程師學會註冊的 “A” 項計劃(結構界別)的訓練,見習期為三年。上述訓練的僱用期滿後不表示會獲得香港房屋委員會繼續僱用。
3. 受訓津貼
現行的入職津貼為每月 24,800 元。不過,當局在正式提出聘任時,可對聘用條款及以上津貼額作出調整。見習生並非公務員,而其受訓津貼亦獨立於公務員薪酬。
4. 申請辦法
有意申請上述職位的人士,請填妥申請職位表格 [HD917 (Rev. 2024)]。每份申請須隨附下列文件:
(a) 一封補充函件,簡述過往有關的訓練/經驗,以及在修業期間的課程習作;
(b) 大學所有考試或其他符合香港工程師學會結構界別認可學歷的所有考試的正式成績表副本;
(c) 學位證書副本(若已取得學位);
(d) 學位課程最後一學年所修讀的科目及各科比重的一覽表(只適用於正在修讀學位課程最後一年的申請人);以及
(e)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證書副本、香港中學會考證書副本、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證書副本或其他中文及英文公開考試(如 TOEFL、IELTS、GCE、GCSE 或香港特區政府綜合招聘考試等)證書副本,以顯示其中文及英文考試成績。
附註: (i) 凡未附有上述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
(ii) 上文第 4(b)及 4(c)項所述的文件副本或會轉交香港工程師學會,以便審核申請人的學歷是否符合成為該會正式會員/參加該會專業考試/訓練計劃的要求。
(iii) 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及/或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
(iv)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香港房屋委員會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上述職位。
申請表格[HD917(Rev. 2024)]可(1)於佛光街 33 號房委會總部大堂接待處及橫頭磡南道 3 號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客 務 中 心 索 取 ; (2) 於 房 委 會 的 網 頁(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global-elements/forms/general-information/HD917.pdf)下載;或(3)撥熱線電話 2712 2712 以傳真方式索取(請在選擇語言後,依次輸入 4、5、7)。
申請人須於 2026 年 5 月 8 日或之前把填妥的表格連同所有證明文件送達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 號香港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高級文書主任(委任)。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見習結構工程師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委員會,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均絕對保密。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將只用於招聘香港房屋委員會僱員及有關用途。
申 請 人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途 徑 遞 交 網 上 申 請 表 格 :
(1)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https://eform.cefs.gov.hk/form/hou030/tc/);
(2)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網 頁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global-elements/forms/general-information/index.html); 或
(3) 智 方 便
(https://www.iamsmart.gov.hk/tc/e-service-eform.html)
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 2026 年 5 月 8 日或之前把所有證明文件送達房屋委員會委任分組(見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見習結構工程師職位」,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參考編號。
請注意,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提出申請、或表格未填妥、不完整或未簽署,或未有遞交所需證明文件、或逾期、或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由於本委員會可能以郵寄、電郵或電話方式與申請人聯絡,請確保申請書上填寫的聯絡方法清晰正確。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 8 至 10 個星期內接獲電郵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如有查詢,可致電 2761 7627 與吳小姐聯絡。
合約接待員
(基本薪金 HKD14,565 – 20,395 + 10% 年終獎勵金)
截 止 申 請 日 期 : 2026 年 5 月 15 日
*成功獲聘的應徵者在通過試用期後會以連續合約方式受聘,直至年屆現行的退休年齡。
主要職責
合約接待員的職責主要包括–
(a) 在房屋委員會接待處/「家點」/油塘大本型的房屋委員會推廣場地接待本地和海外訪客;
(b) 管理房屋委員會接待處/「家點」接待處,並處理公眾親身或經電郵或電話提出的查詢;確保刊物/表格整齊有序地擺放在架上;
(c) 協助訪客操作設於「家點」的互動裝置和遊戲;指示訪客前往適當的辦事處;
(d) 為本地、海外和企業訪客舉辦導賞團;
(e) 為團體參觀安排預約;
(f) 安排/協助舉行「家點」的推廣活動;
(g) 提供行政和一般辦公室支援;以及
(h) 執行上司要求的任何其他職務。
(備註:合約接待員須穿着制服)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 2 級或同等 [註(1)] 或以上成績 [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 2 級 [註(3)] 或 E 級或以上成績 [註(2)],或具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註 (3)];
(c) 具備良好溝通能力,並能操流利廣東話、普通話和英語;
(d) 中英寫作能力俱佳 [註 (4)];
(e) 在接待或客戶服務或導遊工作方面具備至少 12 個月的經驗;
(f) 懂中英文打字及操作 MS Word 和 MS Excel;
(g) 有耐性、堅毅,能在壓力下工作;
(h) 既 能 獨 立 工 作 ,又 能 與 團 隊 合 作 ; 以 及
(i) 待人有禮、和藹可親、外向開朗。
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 2級成績。
(2)(a)項所述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
(3)在招聘時,以往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 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 2007 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 2 級成績。
(4)獲邀參加面試的應徵者將於面試時接受寫作能力評核。
(5)申請人所有資歷和工作經驗以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獲取為準。
聘用條件
受聘人將按房屋委員會常規聘用條件聘用,通過試用期後會以連續合約方式受聘,直至年屆現行的退休年齡。房屋委員會將根據受聘人的資歷和工作經驗,給予具競爭力的薪酬福利條件。除基本薪金外,受聘人服務每屆滿一曆年而工作表現令人滿意,可獲發一筆相等於該曆年所得基本薪金總額 10% 的年終獎勵金。受聘人在首個僱用曆年完結時,如果服務滿六個月或以上,會按比例獲得該曆年的年終獎勵金。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以獲聘任時的規定為準。
申請辦法:
申請表格[HD917 (Rev. 2024)]可透過以下方式索取:
(i) 於佛光街 33 號房委會總部大堂接待處及橫頭磡南道 3 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索取;
(ii) 於房委會網頁下載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global-elements/forms/general-information/HD917.pdf);或
(iii) 撥熱線電話 2712 2712 以傳真方式索取(請在選擇語言後,依次輸入 4、5、7)。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
(a) 履歷副本 (詳列所有現時和先前受僱工作的職責說明);
(b) 證書和成績單副本 (適用於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以及
(c)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 (如適用)
透過以下其中一個途徑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本署:
郵寄–請郵寄到以下的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合約接待員職位」。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打印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信封上首個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表及╱或證明文件的日期。
申 請 人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途 徑 遞 交 網 上 申 請 表 格 :
(1)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https://eform.cefs.gov.hk/form/hou030/tc/);
(2)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網 頁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global-elements/forms/general-information/index.html); 或
(3) 智 方 便
(https://www.iamsmart.gov.hk/tc/e-service-eform.html)
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上述(a)至(c)項所有證明文件送達下列聯絡地址。請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的每一頁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
親身遞交–你亦可將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親身投入設於香港九龍何文田佛光街 33 號房屋委員會總部大堂接待處的「職位申請書投遞箱」。
申請會以申請人於截止申請日期時已獲取的資歷和工作經驗處理。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部門或會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請注意,如申請人沒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提出申請、或表格未填妥、不完整或未簽署,或未有遞交所需證明文件、或逾期、或以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概不受理。由於本署可能以郵寄、電郵或電話方式與申請人聯絡,請確保申請書上填寫的聯絡方法清晰正確。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至十個星期內接獲通知。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落選論。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收集的個人資料只用於招聘工作以及其他與僱用有關的事宜上。
聯絡地址及查詢電話:
九龍何文田佛光街 33 號房屋委員會總部第二座 3 樓房屋署委任分組
(查詢電話:林小姐 2761 6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