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香港房屋委員會招聘 (2月6日截止)
定期項目技術主任(結構工程) (每月$25,115 元)
截止申請日期: 2026年2月6日
負責項目:定期項目技術主任(結構工程)會獲指派於建築及發展處屬下不同組別或在不同新工程項目中協助發展電腦系統和提供技術支援工作;或協助獨立審查組的屋宇監管工作;或處理與屋邨管理有關的維修工程;或協助處理「簡樸房」規管制度下的申請及執法工作等。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1) 持有香港理工大學/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或工業學院/科技學院所頒發的結構工程學或土木工程學文憑或高級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以及
(2)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或 2007 年前的英國語文科(課程乙))考獲第 2 級(或 2007 年前的 E 級成績)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註: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
主要職責
定期項目技術主任(結構工程)會獲指派負責上述其中一項指定項目。職責主要包括-
(1) 擬備鋼筋彎度表、進行小型工程設計;
(2) 計算鋼材和混凝土數量;
(3) 繪製結構圖和計算相關細節;
(4) 查核和巡視工地,以及執行屋宇監管職責 ;
(5) 管理結構圖則及檔案;
(6) 製作電腦輔助繪圖;
(7) 管理測試報告及資料處理;
(8) 發出材料試驗工作指令
(9) 審核「簡樸房」規管制度下的申請及巡視工地,以及執行調查及執法工作;以及
(10) 執行其他相關的職務。
聘用條件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以兩份一年期合約的形式,按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臨時聘用條款受聘執行指定職務。如受聘人順利完成首份一年期合約,以及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將可獲得第二份一年期合約,並按當時的條款和條件聘用。如受聘人的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以及運作上有需要,則受聘人可能再獲續約。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以屆時聘任的規定為準。
附帶福利
如受聘人的工作及行為一直表現良好,在一年期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發約滿酬金。酬 金連同房委會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而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 款,將會相等於受聘人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受聘人可享有12天有薪年假,亦可享有不低於《最低工資條例》、《僱傭條例》和《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享有休息日、法定假日( 或代替假日)、病假、疾病津貼、產假及僱員補償(如適用)。
申請辦法
申請表格[HD917(Rev. 2024)]可(1)於佛光街 33 號房委會總部大堂接待處及橫頭磡南道 3 號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客 務 中 心 索 取 ; (2) 於 房 委 會 的 網 頁(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global-elements/forms/general-information/HD917.pdf) 下載;或(3)撥熱線電話 2712 2712 以傳真方式索取(請在選擇語言後,依次輸入 4、5、7)。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1)列出現時及以往擔任的所有職位的詳細職務說明的履歷表; (2) 所專業/學歷證書及成績表的影印本;以及(3) 所有工作證明的影印本,於 2026 年 2 月 6 日或之前送達九龍何文田佛光街 33 號房委會總部 2 座 3 樓委任分組。信封面須註明「申請定期項目技術主任(結構工程)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列印及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 房委會,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申 請 人 亦 可 透 過 以 下 途 徑 遞 交 網 上 申 請 表 格 :
(1) 香 港 政 府 一 站 通
(https://eform.cefs.gov.hk/form/hou030/tc/);
(2)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的 網 頁
(https://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global-elements/forms/general-information/index.html); 或
(3) 智 方 便
(https://www.iamsmart.gov.hk/tc/e-service-eform.html)
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表格,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所有證明文件送達房委會委任分組(見上述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定期項目技術主任(結構工程)職位」,及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參考編號。
倘申請人並非以指定表格遞交申請,或遞交的資料不全、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申請、遲交、沒有簽署,或並無遞交所需證明文件,有關申請可能會不獲考慮。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均會保密,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只用於與招聘相關的用途。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如 申請人於 2026 年 5 月仍未(以電郵或郵寄方式)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如有查詢,請致電 2761 6170 與馬女士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