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ne Department 海事處招聘 (9月10日截止)
職位編號: 50262
部門: 海事處
職位名稱: 高級技工(貨物裝卸)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24,060元)至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港幣27,12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1/09/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 最近十年內,在監控海旁貨物裝卸區內船舶與車輛的移動及貨物裝卸活動方面,有至少六年工作經驗;
(b) 小六畢業或同等學歷;
(c) 中、英文水平達小六程度;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
註: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高級技工(貨物裝卸)主要負責:
(a) 協助公眾貨物裝卸區的運作,即監察船舶停泊位置、船舶停泊和駛離泊位的情況、車輛進出和停泊活動,以及貨物的裝卸;
(b) 督導並監督承辦商在公眾貨物裝卸區內所提供的清潔、場地管理和其他服務;
(c) 整理貨運情況報告與統計資料,並備存船舶到達/離開泊位清單;
(d) 協助處理緊急事故和投訴;以及
(e) 提供一般行政支援,例如保養通訊和操作設備。
[註: (a)須輪班/不定時工作、穿着制服,以及督導並監督承辦商在公眾貨物裝卸區內提供清潔、場地管理和其他服務的工作;(b)本處內部稱為高級貨物裝卸助理員;以及(c)高級技工屬共通職系。]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會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