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artment of Health 衞生署招聘 (1月1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644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殮房服務員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23,585元)至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26,59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1/01/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能提起及搬運包括屍體的重物;
(b) 能操流利廣東話,閱讀及書寫簡單中文;
(c) 能操簡單英語,閱讀及書寫簡單英文;
(d) 能勝任殮房工作;
(e) 通過上述有關(a)項的技能測試及上述有關(d)項的能力傾向測試;及
(f)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
註: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主要職責為 -
(a) 接收送往殮房的屍體;
(b) 搬運及貯存殮房內的屍體,並安排死者家屬辨認、申領及移離屍體;
(c) 協助法醫科醫生驗屍;
(d) 在剖驗屍體前進行預備工作及在剖驗後進行清潔;及
(e) 負責殮房的整體清潔工作。
(備註:
(1) 最好具備兩年在醫院/政府診所(包括各醫護機構)工作的經驗;
(2) 須穿著制服;
(3) 須不定時工作及值通宵班;
(4) 須於颱風、騷亂及其他緊急事故期間候命及執行職務;及
(5) 按需要派駐到部門內各殮房執勤。)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