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artment of Health 衞生署招聘 (9月13日截止)

職位編號: 50156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牙科衞生員

薪酬: 總薪級表第5點(每月港幣19,930元)至總薪級表第19點(每月港幣43,495元)。[請參閱註(1)]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3/09/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已向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註冊為牙科衞生員[請參閱註(2)];

(b) 持有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簽發的牙科衞生員有效執業證明書[請參閱註(2)];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請參閱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並能操流利英語和粵語;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請參閱註(4)]。

註:

(1) 視乎當時的情況,如申請人具備牙科衞生員的執業經驗,或會獲考慮給予增薪點。在一般情況下,按公務員條款聘請的現職牙科衞生員的申請不會被考慮。

(2) 預期在遞交申請表後六個月內,能符合有關入職條件的人士亦可提出申請。

(3)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的成績。

(4)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5) 牙科衞生員在工作時須穿著制服並可能須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工作。

職責:

牙科衞生員的主要職責為在衞生署轄下的牙科診所或其他機構在牙科醫生督導下執行下列職務-

(a) 清潔和擦亮牙齒、洗牙;

(b) 對牙齒使用牙面氟化物劑、窩溝封閉劑或其他類似的預防藥劑;

(c) 拍攝口腔內或口腔外的X光片,以檢查口部、牙齒、顎部和相聯組織;以及

(d) 就與牙齒衞生有關的事項提出意見。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職位編號: 45204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合約高級醫生(私營醫療機構)

薪酬: 月薪港幣139,825元另加約滿酬金。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在香港註冊的醫科資歷或同等資歷;

(b) 持有香港醫學專科學院院士資歷或同等資歷;

(c) 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以及

(d) 能操流利粵語。

註:

(1) 具經驗並已取得上述入職條件中列明之相關專業資歷的醫生,如未於香港醫務委員會註冊,仍可申請此職位。衞生署會在有需要時協助獲聘用的申請人向香港醫務委員會申請有限度註冊/特別註冊。

(2) 海外醫科資歷是否符合法例的註冊要求,須在本署為申請人申請有限度註冊/特別註冊時,交由香港醫務委員會審核。

(3) 具備以下範疇工作經驗的申請人可獲優先考慮:

(a) 醫院服務的質素和安全改善;

(b) 從事公共衞生醫學或行政醫學;

(c) 曾擔任國際醫療品質協會(ISQua)外部評估協會認證的組織的評鑑委員或評審員;或

(d) 醫院物業的發展和管理。

職責:

負責執行下列有關「牌照與規管事宜」或「批地文件和服務契約監管事宜」之職責:

牌照與規管事宜

(a) 領導團隊處理(i)與私營醫療機構(包括醫院、日間醫療中心和診所)相關的發牌和監管事宜,或(ii) 與小型執業診所的豁免相關的事宜,包括巡察/突擊巡察有關處所,及發展電子牌照系統;

(b) 監督私營醫療機構或小型執業診所的質素、安全和標準,並就持牌處所的質素保證及改善提供意見;

(c) 調查私營醫療機構或小型執業診所的事故/懷疑違規和投訴個案,採取規管/執法行動,並監察其落實改進措施,協助傳達與私營醫療機構或小型執業診所事故相關的風險信息,以及向其他執法部門(例如香港警察)就涉嫌違法醫療執業行為的調查行動提供專業協助;

(d) 製作資料供醫生及診所營辦人了解診所牌照或豁免小型執業診所的申請準則和程序;

(e) 監督制訂、實施和檢討有關私營醫療機構牌照/豁免小型執業診所的申請、巡察、調查及執法的指引、實務守則和其他相關文件;以及

(f) 監督團隊處理查詢及投訴,及轄下的數據統計工作。

批地文件和服務契約監管事宜

(a) 領導團隊監管私營醫療機構有否遵行有關衞生及臨床服務、土地發展及把利潤/盈餘再投資的批地條件;

(b) 籌劃查核私營醫療機構有否遵行批地條件的巡察工作,監察對懷疑違反批地條件個案的巡查,並與相關機構跟進違規個案;

(c) 就制訂及檢討私家醫院的服務契約/補充契約提供專業意見;

(d) 制訂與新私家醫院簽訂的服務契約的監察及執法策略,並定期檢討其有效性;

(e) 監管新私家醫院有否遵從簽訂的服務契約內有關衞生及臨床服務的要求,按需要進行實地審核,並辨識及與相關機構跟進懷疑違反服務契約的情況;以及

(f) 就發展新私家醫院相關的新措施提供專業支援和評估。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一般將按為期1年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職位編號: 47553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合約醫生

薪酬: 月薪港幣72,430 – 103,810 元﹝入職薪酬視乎有關學歷和工作經驗而定﹞,另加約滿酬金。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爲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持有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普通科醫生名冊第I部(正式註冊)、第 III部(有限度註冊)或第V部(特別註冊)於香港註冊的醫科資格;

(c) 具備良好英語能力及能用中文溝通。

(備註: 符合資格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現還可以透過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全新特別註冊途經,在香港取得專科資格後申請正式註冊。有關特別註冊的詳情,請瀏覽香港醫務委員會網頁( https://www.mchk.org.hk/english/registration/special_registration.html )。)

職責:

主要負責執行下列綱領範圍的臨牀及非臨牀職責:(a)法定職責;(b)預防疾病;(c)促進健康;(d)醫療護理;及(e)康復服務。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其專業/專科資格及經驗(如有),被安排於以下分科工作︰

兒童體能智力測驗、家庭健康、家庭醫學、法醫、衞生、病理學、特別預防計劃、胸肺科、懲教所部門會在面試前因應以上各分科的空缺情況聯絡申請人,查詢其申請分科的意願。

(備註: 獲取錄的申請人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及執行隨時候召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2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職位編號: 44633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兼職合約醫生

薪酬: 時薪港幣459 - 550 元(入職薪金視乎工作經驗而定)。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全年接受申請直至另行通知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持有根據香港法例第161章《醫生註冊條例》於香港註冊的醫科資格;及

(b) 具備良好中英文口語及書寫能力。

職責:

主要負責執行下列綱領範圍的臨牀及非臨牀職責:

(a) 法定職責;

(b) 預防疾病;

(c) 促進健康;

(d) 醫療護理;及

(e) 康復服務。

備註:

(1) 獲取錄的申請人可能須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輪班工作及執行隨時候召職務。

(2) 不設截止申請日期,惟取錄足夠人數後即截止接受申請,並不作另外公布。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為期12個月之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