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artment of Health 衞生署招聘 (1月1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644

部門: 衞生署

職位名稱: 殮房服務員

薪酬: 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23,585元)至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26,59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1/01/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能提起及搬運包括屍體的重物;

(b) 能操流利廣東話,閱讀及書寫簡單中文;

(c) 能操簡單英語,閱讀及書寫簡單英文;

(d) 能勝任殮房工作;

(e) 通過上述有關(a)項的技能測試及上述有關(d)項的能力傾向測試;及

(f)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

註: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主要職責為 -

(a) 接收送往殮房的屍體;

(b) 搬運及貯存殮房內的屍體,並安排死者家屬辨認、申領及移離屍體;

(c) 協助法醫科醫生驗屍;

(d) 在剖驗屍體前進行預備工作及在剖驗後進行清潔;及

(e) 負責殮房的整體清潔工作。

(備註:

(1) 最好具備兩年在醫院/政府診所(包括各醫護機構)工作的經驗;

(2) 須穿著制服;

(3) 須不定時工作及值通宵班;

(4) 須於颱風、騷亂及其他緊急事故期間候命及執行職務;及

(5) 按需要派駐到部門內各殮房執勤。)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瀏覽政府官網公佈的招聘詳情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