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r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 懲教署招聘 (1月15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668
部門: 懲教署
職位名稱: 工藝教導員(印刷)
薪酬: 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4點(每月24,765元)至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22點(每月42,86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5/01/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a)完成有關印刷業或出版業的學徒訓練或院校訓練課程;或能出示證明,顯示在印刷業或出版業方面具備至少五年工作經驗[參閱入職條件註(1)];(b)具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並能操流利粵語及簡單英語;(c)接受並通過印刷技能測驗[參閱入職條件註(2)];及(d)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參閱入職條件註(3)]。
註:
(1)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內清楚列明其相關的工作經驗。
(2) 只有通過印刷技能測驗及其後的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才會獲考慮聘任。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工藝教導員(印刷)主要負責(a)訓練、指導與監管懲教設施內的在囚人士從事印刷品(包括三維打印)及相關製作,包括物料預算、印刷前工作(例如影像製稿、製版、排版、校對、色彩及油墨管理等)、印刷工作(例如操作柯式或數碼印刷機及桌上印刷機)及印刷後工作(例如操作切紙機、裝訂、圖書精裝);(b)執行品質檢查、生產機器操作及一般保養;(c)協助工藝導師擬備職業訓練教材及教授有關課程;(d)執行職業安全及健康守則及相關規例;以及(e)執行其他指派職務。
註: 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以及須要穿著制服或須輪班當值,或在偏遠地區工作及在部門宿舍居住。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