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Commission 創新科技署招聘 (2月13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757
部門: 創新科技署
職位名稱: 高級經理(科技創業基金)
薪酬: 每月港幣93,25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3/02/2026 17: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數學或其他相關學科的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見註(1)及註(2)];
(b) 具備優良中英文口語及書寫傳意能力,並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已獲取同等成績[見註(2)及註(3)];
(c) 獲取相關學歷後,在政府、半政府機構、其他公營機構或創新及科技界具備十年以上全職管理工作經驗,而當中至少三年涉及科技研發領域的資助計劃;若曾在技術研發範疇全職工作四年以上且有優秀表現更佳。另外,若曾在政府、大學或公營機構供職,亦可獲優先考慮[見註(4)];以及
(d) 具備良好管治及合規意識,善於分析及解決問題;辦事條理分明,責任感強;溝通能力卓越,與各級人員相處融洽。
註:
(1)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持有其他學歷(例如相關科目的進階學歷),必須在申請表格上一併列明。
(2) 有關(i)學歷資格證明書及(ii)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綜合招聘考試成績的副本,必須傳送至指定電郵地址(recruitment@itc.gov.hk)(請參閱下文「申請手續」部分)。
(3)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時,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和「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及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的成績。
(4)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述明於取得有關學位後所具備的每項相關全職工作經驗、性質及時間。申請人必須提交履歷表,列明現時及過去的受僱情況、職位、工作及職責,亦必須提供現時及過去受僱記錄的證明文件副本(請參閱下文「申請手續」部分)。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未能完全符合(a)、(b)及(c)任何一項入職條件,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職責:
高級經理(科技創業基金)主要協助處理資助計劃的行政工作,當中涉及企業支援計劃以及為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而設的公營機構試用計劃,其職責包括:
(a) 監督企業支援計劃及相關項下計劃的行政事宜;
(b) 為企業支援計劃評審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服務;
(c) 監督企業支援計劃以及為小型企業研究資助計劃而設的公營機構試用計劃相關資助項目的進展;
(d) 在社區推廣科技創業精神及企業支援計劃;以及
(e) 執行上級所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一般為期一年。續約與否將視乎服務需要和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