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urity Bureau 保安局招聘 (8月29日截止)

職位編號:49379

部門:保安局

職位名稱:系統分析主任

薪酬:每月港幣74,34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29/08/2025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計算機科學、資訊系統、電子工程或相關學科學士學位或深造學位,或同等學歷;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成績[註(1)];
(c) 具備最少5年在資訊保安範疇的工作經驗,如資訊科技安全審核、資訊科技安全事故應變、資訊科技安全風險管理及資訊科技安全遵行;
(d) 具備註冊資訊安全專業人員(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fessional, CISP)、國際電腦稽核師認證(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or, CISA)、國際資訊安全經理人認證(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r, CISM)、註冊資訊系統安全師(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 CISSP)等相關專業資格;
(e) 具備良好的資訊科技安全架構知識。具備營運科技 (OT) 的知識和經驗者更佳;及
(f) 具備優良的溝通技巧及良好中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 

註:

(1) :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受聘人主要負責執行《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下的工作,包括:
(a) 檢視電腦系統安全管理計劃、電腦系統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和電腦系統安全審核報告;
(b) 檢視持份者就電腦系統安全遵行情況並進行必要的跟進會面及查詢;
(c) 參考最新的國內及國際標準和業界良好作業,研究、制定和檢視電腦系統安全政策及指引;
(d) 與業界持份者對電腦系統安全遵行相關事宜聯繫;及
(e) 執行行政工作及上司指派的其他職務。

註:「電腦系統」包括資訊科技 (IT) 和營運科技 (OT)。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12個月。受聘人預計於2026年1月上任。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保安局的服務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職位編號:49307

部門:保安局

職位名稱:高級法律顧問

薪酬:每月港幣 127,70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29/08/2025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i)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後具備最少七年專業經驗;或
(ii)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最少八年專業經驗;以及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 

註:

(i)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和中國語文科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ii) 申請人如具備與公法及行政法、詮釋法例條文、法定上訴、商業合約、侵權及民事法律責任有關的民事訴訟及提供法律意見的工作經驗,以及具備研究主動性和技能,會獲優先考慮。
(iii) 申請人如具備註冊資訊安全專業人員(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fessional, CISP)、國際電腦稽核師認證(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or, CISA)、國際資訊安全經理人認證(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r, CISM)、註冊資訊系統安全師(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 CISSP)等與資訊科技相關專業資格,會獲優先考慮。 

職責:

受聘人主要負責 –
(a) 領導及管理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安全)專員辦公室的法律事務組。
(b) 處理與《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條例》)及相關法例有關的內部法律諮詢事宜。
(c) 督導該組擬備書面指示及協助就違反《條例》的罪行提出檢控。
(d) 回應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營運者」)及相關持份者的法律查詢。
(e) 處理上訴委員會就營運者根據《條例》提出上訴的法律事宜。
(f) 從法律觀點檢討《實務守則》及合作備忘錄。
(g) 審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例。
(h) 與營運者及持份者的法律單位保持聯繫。
(i) 協助推行與《條例》相關的公眾教育。
(j) 執行專員及副專員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保安局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職位編號:49305

部門:保安局

職位名稱:法律顧問

薪酬:每月港幣 77,85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29/08/2025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a) (i) 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或
(ii) 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一年專業經驗;以及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試或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等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 

註:

(i)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過往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和中國語文科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和中國語文科第2等級的成績。
(ii) 申請人如具備與公法及行政法、詮釋法例條文、法定上訴、商業合約、侵權及民事法律責任有關的民事訴訟及提供法律意見的工作經驗,以及具備研究主動性和技能,會獲優先考慮。
(iii) 申請人如具備註冊資訊安全專業人員(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Professional, CISP)、國際電腦稽核師認證(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Auditor, CISA)、國際資訊安全經理人認證(Certified Information Security Manager, CISM)、註冊資訊系統安全師(Certified Information Systems Security Professional, CISSP)等與資訊科技相關專業資格,會獲優先考慮。
(iv) 在香港有全面執業權,但在取得全面執業權後並無一年專業經驗的大律師亦可申請。如獲取錄,入職月薪將調節至低於港幣77,855元。
(v) 獲取錄者如具備取得資格後的額外認可相關工作經驗可能得到較高的薪金。 

職責:

受聘人主要負責 –
(a) 處理與《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下稱《條例》)及相關法例有關的內部法律諮詢事宜。
(b) 擬備書面指示及協助就違反《條例》的罪行提出檢控。
(c) 協助回應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 (下稱「營運者」)及相關持份者的法律查詢。
(d) 協助處理上訴委員會就營運者根據《條例》提出上訴的法律事宜。
(e) 協助從法律觀點檢討《實務守則》及合作備忘錄。
(f) 審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法例。
(g) 協助與營運者及持份者的法律單位保持聯繫。
(h) 協助推行與《條例》相關的公眾教育。
(i) 執行上司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年。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保安局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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