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招聘 (5月9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145
部門: 司法機構
職位名稱: 合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
薪酬: 每月17,20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9/05/2025 17: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 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以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
(備註1: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
備註2: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的八個星期內以電郵或郵寄方式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及通訊地址,並有責任查閱其電郵/郵件以確保邀請妥為收悉。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備註3:為充分運用資源,如申請人未能成功通過於2024年7月12日展開的合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招聘的遴選面試,其是次申請將不獲進一步處理。)
註:
(1) 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合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主要執行與下列一項或多項職能範圍有關的一般文書職務:
(a) 法庭支援及法院辦事處服務;
(b) 一般辨公室支援服務;
(c) 人事;
(d) 財務及會計;
(e) 顧客服務;
(f) 圖書館服務;以及
(g) 資訊科技支援服務等。
合約司法機構事務助理須執行打字工作,並在執行職務時使用資訊科技應用軟件。他們亦可能須要於戶外、不定時或輪班工作,包括在晚間、週末及公眾假期當值,並在工作時穿著制服。
聘用條款:
獲聘用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十二個月。獲聘者須全職工作,每周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
職位編號: 49139
部門: 司法機構
職位名稱: 合約執行官
薪酬: 每月40,00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6/05/2025 18:00:00
入職條件:
(a) 申請人須持有法律學位,並考取二級榮譽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以及取得法律專業證書。申請人如將於2025年夏季取得法律專業證書亦可申請[請參閱註]。申請人亦須即將開始大律師或律師的實習期,或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有關實習期,而其在取得專業資格後的執業經驗,一般應不多於一年。請注意,本機構已作出更靈活的安排,讓申請人在未取得法律專業證書之前;及在未完成大律師或律師的實習期之前,仍符合資格提出申請;
(b) 具備講、閱讀和書寫中文的能力更佳;及
(c) 申請人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註:
於2025年夏季才取得法律專業證書的申請人,如獲選,則須於提交其法律專業證書的證明文件後,始獲聘用。
職責: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被指派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的監督下工作至少 3 個月。主要職責包括:按法官指示進行法律研究工作、擬寫筆記、備忘錄及其他文書;應法官要求編輯和校對判案書擬稿或其他文書;協助擬寫案件新聞摘要和案情摘要,以及為法官的對外活動(包括法律研討會、講座和會議)擬備筆記和材料。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 3 個月,期滿後司法機構可酌情續聘,惟累計不超過 12 個月。
工作時數:每周44小時全職工作(包括用膳時間),間中或須不定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