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招聘 (12月29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615
部門: 司法機構
組別/單位: 行政支援部
職位名稱: 合約二級司法行政主任(司法書記)
薪酬: 每月23,58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9/12/2025 18: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註3)/ C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備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備註︰申請人所有資歷以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為準,截止申請日期後所獲得的資歷將不獲考慮。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遴選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二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由於邀請將會以電郵方式送出,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其電郵以確保邀請妥為收悉。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可視作經已落選。)
註:
註1: 政府在聘任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此外,2024年或之前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2025年或之後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其他語言科目A2級或以上(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成績;或N3級或以上(日語)成績;或TOPIK II第3級或以上(韓語)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第3級成績。
註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註3: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職責:
於法庭或內庭聆訊案件時提供所需的服務,保存準確紀錄、檢查及編定證物、安排將證物保管、議定及審批命令草擬本;在不同法院辦事處及登記處執行司法書記的職務,包括處理各類申請及回答查詢;在應用資訊科技和相關發展項目作出支援;及在綜合調解辦事處提供相關服務。
聘用條款:
獲聘用的申請人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十二個月。獲聘者須全職工作,每周44小時(包括用膳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