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招聘 (4月17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903
部門: 司法機構
職位名稱: 司法機構政務長
薪酬: 首長級薪級表第 8 點(月薪港幣 320,590 元至 330,115 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17/04/2026 17: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於獲聘時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並具備下列條件︰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法律學位並非必要;具香港司法及法律制度經驗並對這些制度有充份認識的申請人會有優勢);
(2) 精通中英雙語;
(3) 擁有大規模公營、私營或非牟利機構高層行政及管理職位的經驗;及
(4)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
(註: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以下為司法機構政務長職位所要求的能力。招聘委員會將按這些聘用準則進行評核和甄選,以評審申請人是否適合聘用︰
(1) 作為支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管理司法機構的最高級行政人員,司法機構政務長須對法治精神及《基本法》所保障的司法獨立有透徹的認識。他/她亦須對執行司法工作有良好的認識,並明確展現對服務公眾的承擔。具體而言,他/她須監察各級法院運作(包括科技應用),以支援法官的司法工作,同時負責司法機構之人力資源及財務管理,並須掌握司法機構與其主要持份者(尤其是政府行政及立法機關)及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司法機關的相互關係;
(2) 作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管理司法機構的主要顧問,司法機構政務長必須廉潔守正,並具備卓越的分析能力、優良的判斷力及前瞻性的視野;
(3) 作為司法機構政務處之首,司法機構政務長應具備豐富的管理經驗和熟練的行政技巧,並有能力作出富策略和創新的規劃及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指示落實措施及計劃;及
(4) 作為司法機構的主要行政人員,司法機構政務長須能與法官和司法人員及職員衷誠合作,並具備穩健及良好的人際溝通及領導技巧。
職責:
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 484 章)第 6(2)條,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之首,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司法機構政務長負責就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提供策略性及行政支援。不論何時,司法機構政務處的首要工作是支援及促進有利於司法機構的事務,及確保香港的司法工作有效運作。
具體來說,司法機構政務長需就以下範疇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
(1) 維護司法機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執行司法工作方面的獨立性;
(2) 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就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各方面工作提供意見;
(3) 作為司法機構政務處之首:
(a) 確保法官和司法人員在執行司法工作時獲提供適當支援;
(b) 對司法機構政務處轄下所有辦事處及組別施行適當管理,以確保司法機構運作暢順和各級法院的司法程序得以順利進行;
(c) 就提升執行司法工作質素及效率方面制定政策、程序及常規;
(d) 確保財務、人事及辦公地方等資源得到妥善管理,以支援司法機構的有效管治;
(e) 與司法機構所有持份者(包括社會大眾)維持及建立合適而有效的溝通;
(f) 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司法機關保持及建立交流;
(4) 作為與政府行政及立法機關的主要聯絡人;及
(5) 出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秘書;該委員會為法定組織,負責向行政長官作出司法人員任命推薦及相關事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按三年期的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並須按合約條款受聘為期一般不少於三年,方可獲政府酌情處理續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