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Aid Department 法律援助署招聘 (11月21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555
部門: 法律援助署
職位名稱: 法律援助律師
薪酬: 總薪級表第32點(每月 77,855 元)至總薪級表第44點(每月 119,650 元)[請參閱註(3)]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1/11/2025 18: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甲)(i)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或(ii)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和全面執業權後,具備一年專業經驗;(乙)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在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以及在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丙)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及(丁) 操流利粵語。
註:
(1) 在香港有全面執業權,但在取得全面執業權後並無一年專業經驗的大律師亦可申請。如獲取錄,入職薪金會定於某個適當的薪點,較法律援助律師薪級的起薪點為低。
(2) 有辦理民事及/或刑事訴訟經驗者會獲優先考慮。申請人須在履歷中詳述在辦理訴訟方面的經驗。
(3) 視乎當時的情況,如申請人取得有關資格後在法律範疇的相關工作經驗較規定的最低要求為高,或會獲考慮給予額外增薪點。在一般情況下,按公務員條款聘請的現職法律援助律師的申請不會被考慮。
(4)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 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 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 或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 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在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即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有效。
(5)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在民事及刑事案件中,協助執行法律援助工作;以律師身分辦理訴訟工作;以及在區域法院審理的某些民事案件中擔任出庭辯護律師。此外, 法律援助律師也會按職務所需而被派赴香港以外的地方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