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秘書處招聘 (10月15日截止)
總 議 會 秘 書 (設 施 管 理 )
入 職 薪 酬 為 每 月 127,700元 , 並 按 4個 按 年 增 薪 額 增 至 147,125元
主 要 職 責
總 議 會 秘 書 (設 施 管 理 )的 主 要 職 責 包 括 :
(a) 領 導 行 政 部 物 業 管 理 組 轄 下 的 一 個 團 隊,以 監 督 立 法 會 綜 合 大 樓(“ 綜 合 大 樓 ”) 的 樓 宇 結 構 及 屋 宇 裝 備 系 統 的 運 作 、 維 修 及 保 養服 務 ;
(b) 為 綜 合 大 樓 及 立 法 會 其 他 處 所 規 劃 新 設 施 、 改 善 工 程 及 保 養服 務 ;
(c) 就 與 設 施 相 關 的 服 務 與 外 間 供 應 商 及 服 務 提 供 者 合 作,並 監 督 其工 作 , 包 括 審 核 政 府 部 門 或 承 辦 商 的 工 程 建 議 , 以 及 監 察 工 程進 度 ;
(d) 定 期 檢 查 綜 合 大 樓 的 設 施 以 確 定 維 修 的 需 要 , 以 及 統 籌 維 修 和保 養 工 作 ;
(e) 就 設 施 保 養 、 維 修 及 改 善 工 程 制 訂 和 管 理 預 算 ;
(f) 確 保 遵 守 有 關 健 康 及 安 全 的 規 例,並 採 取 適 當 措 施,以 維 持 安 全的 工 作 環 境 ;
(g) 制 訂 及 執 行 緊 急 應 變 計 劃 和 程 序 , 以 在 發 生 與 設 施 有 關 的 緊 急事 故 時 保 障 綜 合 大 樓 使 用 者 的 安 全 ;
(h) 制 訂 並 在 綜 合 大 樓 內 推 行 可 持 續 發 展 作 業 模 式 及 節 能 措 施 ; 及
(i) 就 行 事 方 式 及 程 序 進 行 檢 討 以 精 簡 工 作 流 程,積 極 尋 求 提 升 秘 書處 服 務 質 素 和 價 值 的 機 會 , 以 及 管 理 與 新 服 務 相 關 的 項 目 。
入 職 條 件
應 徵 者 應 :
(a) 持 有 設 施 管 理、建 築 測 量、屋 宇 裝 備 工 程 或 相 關 科 目 的 認 可 大 學學 位 ;
(b) 具 備 最 少 12年 在 大 型 機 構 從 事 設 施 管 理 的 實 際 工 作 經 驗 , 當 中最 少 8年 擔 任 管 理 級 職 位 ;
(c) 擁 有 設 施 管 理、建 築 測 量、屋 宇 裝 備 工 程 或 相 關 領 域 的 正 式 專 業會 員 資 格 ;
(d) 具 備 有 關 健 康 與 安 全 規 例、 緊 急 應 變 程 序、 能 源 效 益 措 施、 可 持續 發 展 作 業 模 式 及 空 間 規 劃 的 豐 富 知 識 ;
(e) 熟 悉 屋 宇 系 統 、 維 修 保 養 實 務 和 設 施 管 理 軟 件 ;
(f) 具 備 極 佳 的 中 、 英 文 講 寫 能 力 , 包 括 能 講 流 利 普 通 話 ;
(g) 具 備 積 極 應 對 挑 戰 與 變 革 的 態 度,並 能 察 覺 問 題 及 提 出 有 效 而 創新 的 解 决 方 案 ;
(h) 具 有 非 常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 溝 通 、 談 判 和 督 導 技 巧 ;
(i) 具 有 良 好 的 政 治 和 公 關 觸 覺 , 並 能 敏 銳 洞 悉 用 户 需 求 ;
(j) 具 備 高 度 適 應 力,能 在 壓 力 下 有 效 管 理 多 項 工 作 及 需 要 優 先 處 理的 項 目 ;
(k) 樂 於 採 納 和 善 用 資 訊 科 技 及 人 工 智 能 工 具,以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與 成效 ; 及
(l) 願 意 在 有 需 要 時 在 正 常 辦 公 時 間 以 外 及 假 日 工 作 。
秘 書 處 可 制 訂 進 一 步 的 準 則 , 以 選 出 初 步 入 選 的 申 請 人 。 初 步 入 選 的申 請 人 或 須 參 加 筆 試 。
薪 酬
入 職 薪 酬 為 每 月 127,700元 , 並 按 4個 按 年 增 薪 額 增 至 147,125元 , 另 有 為總 議 會 秘 書 職 級 而 設 的 每 月 現 金 津 貼 (現 時 的 津 貼 額 為 每 月 13,175元 )。成 功 受 聘 人 士 會 按 合 約 條 款 受 聘,為 期 3年,倘 完 成 服 務 期 而 工 作 表 現 良好 , 可 獲 續 約 , 並 會 獲 得 一 筆 約 滿 酬 金 , 其 款 額 加 上 僱 主 在 強 制 性 公 積金 計 劃 下 所 作 的 供 款 , 相 等 於 合 約 期 內 所 得 底 薪 總 額 的 15%。 附 帶 福 利包 括 有 薪 假 期 、 醫 療 及 牙 科 福 利 。
申 請
秘 書 處 只 接 受 網 上 申 請 上 述 職 位 。 申 請 人 須 於 2025年 10月 15日 或 之 前 ,於 指 定 網 頁 提 交 申 請 。 註 秘 書 處 將 以 電 郵 或 電 話 方 式 通 知 初 步 入 選 的申 請 人 。 申 請 人 提 供 的 所 有 個 人 資 料 均 會 嚴 加 保 密 。 申 請 人 如 於截 止 日 期 後 8星 期 內 未 獲 邀 參 加 面 試 或 筆 試 , 可 當 作 其 申 請 不 成 功 。
立 法 會 行 政 管 理 委 員 會 為 平 等 機 會 僱 主 , 致 力 確 保 秘 書 處 沒 有 就 業 方 面的 歧 視。所 有 符 合 基 本 入 職 條 件 的 人 士,不 論 其 殘 疾、性 別、婚 姻 狀 況、懷 孕 與 否 、 年 齡 、 家 庭 崗 位 、 性 傾 向 及 種 族 , 均 可 申 請 此 職 位 。
註 請 注 意 , 秘 書 處 並 無 授 權 任 何 職 業 介 紹 所 或 第 三 方 機 構 代 表 本 處接 收 申 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