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ffairs Department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 (9月21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388

部門: 民政事務總署

職位名稱: 兼職社區幹事 (南區)

薪酬: 每小時68.4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1/09/2025 17: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 1)或以上成績(註 2) ,或具同等學歴;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 3)/E級或以上成績(註 2) ,或具同等學歴;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 2 級(註 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c) 操流利廣東話,並能夠書寫通順中文及英文;及

(d) 通曉一般電腦軟件運作 (包括 Microsoft Word 和 Excel) 及中英文輸入法。

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a) 協助推行社區事務和委員會的各類活動及相關工作;
(b) 協助成立及發展業主立案法團及處理其相關事務;
(c) 列席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及業主會議;
(d) 探訪及聯絡區內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及大廈,填寫報告及輸入資料;
(e) 負責執行文書及秘書工作,以及準備會議;
(f) 協助推行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之活動及其管理工作 (例如處理租用社區中心/會堂的申請、回覆查詢及投訴、輸入資料等);及
(g) 處理任何其他指定的工作。 

聘用條款:

(a) 獲聘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聘用期為十二個月。
(b) 續約與否須視乎獲聘者的工作表現及部門工作需要而定。
(c) 獲聘者需於戶外及正常上班時間以外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d) 獲聘者每週工作少於17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