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ffairs Department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 (7月9日截止)
職位編號: 50094
部門: 民政事務總署
組別/單位: 總部第一科測量組
職位名稱: 合約助理土地測量師
薪酬: 月薪港幣31,69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9/07/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a) 具備獲香港測量師學會承認為符合該會土地測量組正式會員所需學歷要求的資格[註(1)];
(b) 取得上述學歷資格後,在香港測量師學會不時就該會土地測量組發出的專業評核試規則及指引所載的相關範疇具備至少兩年專業訓練及工作經驗,或同等經驗[註(2)];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3)]。
註:
(1) 申請人如在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已成為香港測量師學會土地測量組的正式會員,或具備同等專業資格;及在取得專業資格後在土地測量方面具備一年或以上相關的工作經驗,將不會獲考慮聘用為合約助理土地測量師。獲取錄的申請人必須就上述有關資料作出聲明。
(2) 如申請人尚未具備入職條件(b)所述至少兩年相關範疇的專業訓練及工作經驗,但正接受相關專業訓練,並將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取得所需兩年專業訓練和工作經驗也可申請;申請人如獲錄用,必須在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取得最少兩年專業訓練資格及工作經驗才獲聘任。
(3)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合約助理土地測量師主要負責:
(1) 進行各類土地測量工作(包括大地測量、土地界線測量、地形測量及攝影測量),以及與地理信息系統/數碼攝影測量有關的工作;
(2) 督導測量工作隊伍;
(3) 監督所有測量及製備圖則的工作;
(4) 協助高級土地測量師/土地測量師處理辦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以及
(5) 按照上司指示執行任何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期不多於12個月。
(2) 續約與否須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求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3) 受聘人或需於戶外、不定時工作以及在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工作。
職位編號: 50125
部門: 民政事務總署
組別/單位: 中西區民政事務處
職位名稱: 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 臨時避暑中心助理(兼職)
薪酬: 日更(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時薪71.4元
夜更(下午五時三十分至翌日上午八時三十分):時薪90.9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0/07/2026 18:00:00
入職條件:
(a) 小六或以上程度;
(b) 能操流利粵語及書寫中文;
(c) 能應付日常英語,能閱讀及書寫簡單英文;
(d) 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者可獲優先考慮。
註:
(a) 主要在中西區內工作,可能需要戶外工作。
(b) 不定時工作,須在平日、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工作及通宵工作。
職責:
(a) 在民政事務總署設置於社區會堂及社區中心的臨時庇護中心/臨時避寒中心/臨時避暑中心開放時,協助中心運作,包括登記使用者資料、派發食物、處理查詢及投訴、巡察中心,以及監督合約員工的工作;以及
(b) 執行獲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民政事務總署的服務需求、資源是否足夠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職位編號: 50132
部門: 民政事務總署
組別/單位: 民政事務總署 東區民政事務處
職位名稱: 兼職社區幹事
薪酬: 時薪 68.4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2/07/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1) (i)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 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 [其中最多計算兩科為應用學習科目「達標」成績/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 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及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上述(1)項的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1) 協助推行及籌辦社區活動;
(2) 協助宣傳改善私人大廈的管理及處理大廈管理的問題;
(3) 協助大廈成立及發展業主立案法團;
(4) 協助處理有關樓宇管理之事情及籌備相關活動;
(5) 協助支援「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地區秘書處的相關工作;
(6) 協助文書及電腦輸入的工作;
(7) 協助會議支援工作;及
(8) 處理任何其他指派的工作。
聘用條款: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2) 受聘者可獲為期一年的合約,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及
(3) 受聘者或須不定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