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Affairs Department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 (9月7日截止)
職位編號: 50263
部門: 民政事務總署
組別/單位: 葵青民政事務處
職位名稱: 社區幹事(兼職) (葵青)
薪酬: 港幣時薪68.4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7/09/2026 17: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或同等學歷(註1)或以上成績(註2);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考獲五科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或具同等學歷;及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註:
(1)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職責:
申請人須留意該職位需於戶外工作。視乎運作需要,社區幹事(兼職)會被委派為下列範疇的工作提供協助或文書及秘書服務-
(i)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推動其會務及社區工作;
(ii) 出席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的會議,巡查及視察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
(iii) 協助推動地區事宜或籌辦地區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關愛隊、撲滅罪行運動和社區參與項目及活動;
(iv) 管理社區中心及社區會堂;
(v) 進行調查研究工作,並轉達市民之意見;
(vi) 區議會及轄下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日常運作;
(vii) 分區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及防火委員會及轄下工作小組的日常運作;
(viii) 巡查及報告地區設施、公共設施或地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花盆、避雨亭及違例停泊單車;及
(ix) 執行由葵青民政事務處職員指派的其他相關職務。
聘用條款:
(i)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
(ii) 受聘者的合約期不多於一年。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iii) 受聘者或須戶外及不定時工作,並在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