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ucation Bureau 教育局招聘 (4月2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867
部門: 教育局
組別/單位: 課程發展處
職位名稱: 計劃行政經理 (EDB/CDI/091/26)
薪酬: 月薪71,01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2/04/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英國語文、英語研究、英國文學、英國語文教育、英語教學、語言學或翻譯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取得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ii)];
(c) 在取得上述(a)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10年相關工作經驗,當中包括不少於6年於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見註(iii)];
(d) 具備流利的中文及英語會話能力;
(e) 具備良好的中文及英語書寫能力;以及
(f) 具備良好的資訊科技能力。
[備註:此職位男女均可申請。]
註:
(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iii)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職責:
(a) 提供行政支援予外籍英語教師組的不同項目小組;
(b) 協調識字計劃的資源管理和分配;
(c) 制定和計劃財政預算,並監測和審視財政資源的運用;
(d) 提供有關員工招聘和人力資源部署的行政支援;
(e) 處理員工的薪金發放及合約事宜;
(f) 處理員工的附帶福利申請;
(g) 為課程資源發展及外籍英語教師組的活動提供後勤及技術支援;
(h) 協調外籍英語教師組的網上支援服務問卷調查的數據管理;以及
(i) 履行其他受指派的職責。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職位編號: 49868
部門: 教育局
組別/單位: 教育基建分部
職位名稱: 高級行政助理(語文教育及語常會事務) (EDB/EI/092/26)
薪酬: 月薪64,78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02/04/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及(ii)];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見註(iii)];
(c) 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備不少於6年全職行政工作經驗,當中具備不少於4年於政府各局/部門或公共機構的工作經驗[見註(iv)];
(d) 具備招聘及聘任工作經驗,或項目管理經驗者優先[見註(iv)];
(e) 熟悉政府會計制度、物料及採購規例及檔案管理制度者優先;
(f) 具備良好的組織、溝通能力及人際關係技巧;
(g)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及熟悉電腦軟件操作,包括中文及英文輸入法;以及
(h) 申請人需接受面試及筆試。
註:
(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 詳情請參閱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有關語文教師培訓和資歷的建議(https://www.edb.gov.hk/tc/teacher/qualification-training-development/training/language-edu/index.html)。
(iii)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iv)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v) 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於一九九六年成立,就一般語文教育事宜及語文基金的運用,向政府提出建議。
職責:
(a) 處理一般行政、辦公室管理、檔案管理、合約管理、物資及採購事宜;
(b) 為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提供行政及秘書處支援,包括安排會議、準備會議紀錄及相關文件、為會議提供後勤支援,以及與語常會委員及相關持份者協調處理與語常會相關的事務等;
(c) 統籌及處理招募及聘用相關事宜;
(d) 處理財務及會計事宜,包括制訂預算、監察及控制資金使用等;以及
(e)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職位編號: 49900
部門: 教育局
組別/單位: 教育基建分部
職位名稱: 兼職助理行動主任(中央監察) (EDB/EI/098/26)
薪酬: 時薪247元 (每星期需工作16小時)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0/04/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a) 在執法部門(例如香港警務處、廉政公署、香港海關或入境事務處)擔任工作最少5年,並曾擔任香港警務處警長或以上職級,或同等職級;
(b) 具備執法經驗;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見註(i)]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並能以粵語及英語溝通。
註:
(i) 政府在聘任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i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截至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並詳細列出各職位的工作年數;及
(iii)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方式寄出(如適用),申請人須於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及查閱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職責:
(a) 到懷疑未註冊學校巡查,及撰寫調查報告;
(b) 因應情況需要,在巡查時帶領行動,或協助進行巡查行動;
(c) 搜集證據,包括向證人及涉嫌人士錄取口供;
(d) 在巡查完成後負責跟進工作,包括在有需要時與其他部門聯絡;
(e) 在檢控程序中到法庭作供;
(f) 須於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執行工作,包括星期六及星期日;以及
(g) 上級指派的有關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為1年。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