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ucation Bureau 教育局招聘 (10月23日截止)
職位編號: 50376
部門: 教育局
組別/單位: 專業發展及培訓分部
職位名稱: 評審主任 (EDB/PDT/187/26)
薪酬: 月薪80,12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3/10/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
(b)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 必須具備在本地幼稚園、小學或中學(包括特殊學校)內教授由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本地課程的全職教學經驗;
(d) 在取得學位後,需具備最少10年全職教學/學校評核/課程發展經驗[見註(ii)];以及
(e) 在截止申請日期前5年具備以下領域的經驗者優先:
本地小學或中學(包括特殊學校)的科技教育學習領域;或
本地小學或中學(包括特殊學校)的特殊學習需要;或
在本地幼稚園、小學或中學(包括特殊學校)課程下,曾參與設計/推行/評估創新的教學實踐、價值觀教育或將教育科技融入學與教過程。
註:
(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以及
(ii) 具備相關經驗的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列明有關經驗詳情及性質。
職責:
(a) 協助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評審團制訂評審準則及卓越指標,並根據評審團的指引進行研究;
(b) 就評審事宜與學校、候選教師及/或提名人聯絡;
(c) 向評審團提供支援以進行初步評審,例如:檢視提名資料、進行面談、記錄及撰寫報告等;
(d) 向評審團提供支援以進行詳細評審,例如:編排訪校日程、觀課、記錄及撰寫報告等;
(e) 提供專業意見以籌備出版《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薈萃》、準備教學獎頒獎典禮分享環節、製作宣傳短片及整理獲獎教學實踐資源庫供上載於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網站等;
(f) 撰寫《綜合評審報告》;
(g) 為行政長官卓越教學獎獲獎教師的專業發展活動提供專業支援;以及
(h) 處理相關行政及專業事務。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福利: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附註: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評審主任 (EDB/PDT/187/26)。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電郵發送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 exota@edb.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職位名稱及教育局編號,例如:「申請評審主任 (EDB/PDT/187/26)」。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