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vernment Flying Service 政府飛行服務隊招聘 (1月22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683

部門: 政府飛行服務隊

職位名稱: 見習機師

薪酬: 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1b點(每月 30,325元)至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點(每月 34,58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2/01/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有五科包括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3級(註1)(或同等程度)或以上,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有兩科高級程度科目成績達E級或以上,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成績達第3級(註2)/C級或以上,其中包括英國語文科,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按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標準,通過體格檢驗,並具有良好視力(註3);

(c) 通過機師技術筆試及機師能力傾向測驗;

(d)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考試成績達第3級(註2)或以上,或具備同等成績;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4)。

註:

(1)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

(2)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課程乙)C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3級的成績。

(3)申請人必須符合香港民航處一級體檢的要求。一般來說,申請人如需佩戴矯視鏡及/或曾接受矯視手術,但符合香港民航處一級體檢的要求,亦可予以考慮。

(4)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接受三年有關機師職責的訓練,並須遵守政府飛行服務隊條例有關紀律事宜的規定及可能須要穿著制服及輪班工作;在正常辦公時間以外及在周末接受培訓;及在香港以外地方接受培訓。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會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瀏覽政府官網公佈的招聘詳情

職位編號: 49641

部門: 政府飛行服務隊

職位名稱: 三級空勤主任

薪酬: 紀律人員(員佐級)薪級表第8點(月薪港幣28,335元)或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1a點(月薪港幣31,695元),至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18點(月薪港幣78,45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2/01/2026 23:59: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資格:

(a) (i)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有五科包括數學科及一科理科成績達第3級(註1)(或同等程度) 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或

(2)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有兩科高級程度科目成績達E級或以上,以及香港中學會考有另外三科成績達第3級/C級或以上,其中包括數學科及一科理科,或具同等學歷 (入職薪金: 每月港幣31,695元) ;或

(ii)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數學科及一科理科成績達第3級(註1)或以上,另有三科成績達第2級(註1)(或同等程度)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或

(2) 在香港中學會考數學科及一科理科成績達C級或以上,另有三科成績達第2級/E級或以上,或具同等學歷 (入職薪金: 每月港幣28,335元) ;及

(b) 如上述(a)(i)或(a)(ii)項並不包括英國語文科,則申請人須符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成績達第2級(註2)或以上的語文能力要求;

(c) 能以粵語及英語有效溝通;

(d) 通過視力評估;

(e) 通過空勤主任能力傾向筆試;

(f) 通過空勤主任體格檢驗;

(g) 通過體能測試;

(h) 通過一系列的工作相關表現測試; 及

(i)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 

註:

(1)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 ( 課程乙 ) C級及E級的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的成績。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職責:

(a) 執行符合其所獲取的資格和級別的飛行職務;

(b) 執行行動人員的職務;及

(c) 按照部門的要求,執行相關的支援行動及一般職務。

註﹕須遵守政府飛行服務隊條例有關紀律事宜的規定及可能須穿著制服及輪班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成功通過試用期者將獲當局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 

瀏覽政府官網公佈的招聘詳情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